
有人说,爱情就像一根头发,它很重要,因为它可以跟你其他的头发绑在一起,绑成美丽的发髻,美化你的外表,但失去它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它只是众多头发中的一根而已。 有人说,少年怎么会有真正的爱情呢?纯纯的,青涩的,初恋情怀其实只是爱上爱情本身,找一个憧憬来表达而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感觉会渐渐淡化,直至消失……有人说,同情和怜悯都不等于爱情。你以后要记住,当你真正的爱上了一个人,就应该大胆地走到他面前告诉他,不要害怕丢面子,也不要担心会伤害别人,喜欢要靠自己努力…… 有人说,如果我真正爱一个人,则我爱所有的人,我爱全世界,我爱生命。如果我能够对一个人说:“我爱你!”则我必能够说:“在你之中,我爱一切人,通过你,我爱全世界,在你生命中我也爱自己。”


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三年。
回忆,被三年的期限划分成段落。三年是一个期限,缘分的期限;三年是一个轮回,缘分的轮回;三年是一个界限,划分着昨天和明天。
缘分,总要饱受三年这个魔咒的考验。
人生,也似乎总是在这个三年又三年的魔咒中轮回向前。
你知道我为什么没买同学录吗?我怕你早已不记得我们以前那段一起有说有笑的日子。我怕你在我的同学录上只写下祝:金榜题名。我又怕你一刻也不曾忘记我们的从前,我怕你告诉我,你是因为我们的位置分开了,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怕你说,你一直喜欢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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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鸡冲着我暴跳如雷地大喊:“我爱她!可是你呢?你只是在玩她!我爱她!”随后阿鸡又对着楼顶喊了一句:“楠楠我爱你!”
围着我们的人群里有许多人开始鼓掌,难道有勇气大声喊出爱一个人就真的能代表爱她了?我开始发冷,牙齿在不停地打架,我找到衣服穿上往回走却听到楠楠的声音:“别走!”
我转过身去看见楠楠向我这边不顾一切地跑来,可是她却被阿鸡一下子抱住,她哭成了泪人拳头拼命地打在阿鸡的肩上,咬他,踢他,我愣愣地看着他门却不知所措,阿鸡凶狠地骂我:“滚!滚啊!”楠楠也骂我:“懦夫,其实你是爱我的,可是却一直再伪装自己,你连爱都不敢说,你是一个懦夫,懦夫!”她的声音撕心裂肺.。[更多]

方晓晓是刚刚转到翠柏中学高一二班的,大家只知道她是从北方的学校转过来的,父母不在身边,她跟奶奶住在一起,为什么转学,她为什么这么冷漠,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去关心,毕竟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初三女学生而已,尽管大家开始觉得她很漂亮,但她的冷漠让所有人都对她失去了好奇心,很拽吗?我们可不稀罕跟你交朋友呢,所以她到翠柏中学快一个月了,一个朋友也没有,她也不想有朋友,无所谓呀,反正没有人在乎她。
她就像一个冰山,班上的男生开始对她很感兴趣,但是都被她冷冷的置之不理弄得没了兴致,只有几个不死心,时不时去招惹她,但他们也没有报太大希望,只是无聊好玩而已,大家一致认为她很美,也很冷,冰美人的绰号就是这样来的。[更多]


我的问题是失恋,这根本也算不上是问题,人人都会失恋,在这个以经济为首要的社会里,失恋比普通感冒还要平常,那些明星、大腕还经常拿失恋来编排无聊的生活。所以我惊诧于自己甘愿周旋在伤痛的漩涡里,唯一能做的解释只有疾病。
和王栋伟分手的夜晚,吃完鸡蛋炒面我就哭了,告诉自己是因为撑着的缘故。然后打算看一场电影,是那种自主播放内容的,一个人。脸上带着泪痕进了播放厅,我拿不定主意是选煽情的还是搞笑的。那夜十分清凉,只有几个清晰的星星闪烁,我一个人在大街上暴走了一个多小时,没有目的,没有选择……就只感知高跟鞋硌的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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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在失恋中摆脱痛苦,但是指针走了一圈,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当惧怕爱情的来到,失恋的累积变成了后遗症,不会忘记的痛,难以承受的欺骗。是不是丘比特在射过好几次的箭后,才可以正中靶心?让后遗症变成美好的回忆?
我,夏蒂郁,今年28岁,啃老一族。没钱,没房子,没男朋友,没工作!比3无产品还多了1无。真是够丢脸的了。工作?1个月前还是正统上班族。Change公司,真的好大好大啊!千不该万不该,就是认识了里面的老总……的儿子。诶,算了,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该做的是收拾收拾衣服,赶快在外面租房子住吧,看来不走是不行了。 [更多]

女人总是要结婚的,不论是独立的女强人还是小鸟依人的天生主妇,不论是想要孩子的还是不喜欢小孩的,都要结婚。为什么呢?至今我一直不明白。就像我不明白爱情是什么一样。除了17岁情窦初开的年龄看到隔壁班最帅的男生,我有点激动以外,长到25岁的我几乎没感到什么爱情的味道。
宇风的爸爸和我的爸爸是老同学,于是我们在双方家长有意的撮合下认识了。很阳光的大男孩,也将会是很有前途以及钱途的大男人。全家人都喜欢他的彬彬有礼举止得体,正如他们全家人都喜欢我的活泼开朗温柔体贴。我想不出什么理由拒绝,于是答应和他相处。
我们的爱情平静如水,相恋一年就像老夫老妻似的,默契而平淡。我在心里想,哦,这就是爱情,也没什么嘛。所以当宇风提出订婚的时候我也想不出什么理由不答应。那好吧,既然彼此满意,彼此家庭乐意,那就结为秦晋之好吧。[更多]

别来音信千里,怅此情难寄。碧纱秋月,梧桐夜雨,几回无寐。楼高目断,天遥云黯,只堪憔悴。念兰堂红烛,心长焰短,向人垂泪。
“梧桐叶落,又还秋色,又还寂寞。”屋顶上,夕御举杯低吟。下面的那一棵梧桐已然落得稀稀疏疏,一个秋,历尽的将是悲欢离合。
他知道,她会来。只是,他不知道自己会如何面对。如果能换回她的性命,莫说是这片江山,即使是附上自己的性命,他也无怨无悔,甚至是……甘之如饴。情爱,原来就是如此,真的能教人生死相许。但是,他能忽视她的坚持吗?在她心中,她在乎的依然只是浅月吧。她是爱他的,但是她更爱那无辜的苍生。然而,有一点他更加清楚,冷绝如夕阙,他不会为敌人留一点后路的,他不可能有解药,即使有也早被他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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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那种为了生活为了生存而去诱惑男人想谋取金钱或者其他什么利益的女人,她是专栏作家,有着良好家庭背景优厚生活条件,不需要为了生活来源而苟且地活着,她比较喜欢挑战性强的工作。而且,也很好玩。 <详细>
我要告诉她们那个问题的答案,我想了一年的一个全新的答案。如果她们同时落入海里,我依旧选择去救我的母亲,让她好好地活着。然后,与柏秋一起葬身于大海之中,永不分离。 <详细>